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快讯频道 >> 香港快讯 >> 内容

港媒云计算严厉打击假港媒记者及新闻敲诈

时间:2013-4-1 14:38:14 点击:

  核心提示:香港消息:记者从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获悉,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2013年度《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协助中国内地政府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等报刊出版发行机构,惩处一批以记者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同时向社会曝光...

港媒云计算严厉打击假港媒记者及新闻敲诈

——港媒云计算严厉打击非法媒体记者

 

香港消息:记者从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获悉,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2013年度《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协助中国内地政府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等报刊出版发行机构,惩处一批以记者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同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充分发挥“港媒云计算”实名制香港媒体和实名制香港记者的优势,为“中国内地政府”提供权威数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提供实名制权威数据,以便准确的判别港媒和港媒记者的身份是否合法,防止受骗。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将重点打击目标如下:

1、在中国境内开展的淫秽网站;

2、在中国境内没有新闻资质的网站,同时以新闻媒体的身份在中国境内开展新闻工作的网站;

3、非法香港媒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新闻工作;

4、非法香港记者在中国境内开展新闻工作;

5、香港记者在中国境内开展新闻敲诈及违法新闻行为;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定期向中国境内行政机关抄送权威数据,以便配合政府打击非法媒体、非法记者及新闻违法行为。

 

相关报道:

《全国“扫黄打非”办:将惩处以记者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璩静)记者从京召开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获悉,全国“扫黄打非”办将在2013年重点查办一批案件,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等报刊出版发行机构,惩处一批以记者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同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据悉,2013年“扫黄打非”三项重点将围绕打击非法出版物、清理网络淫秽色情和打击侵权盗版等任务部署开展“清源”、“净网”和“秋风”三个专项行动。其中,“秋风”行动将集中打击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网站、非法记者站,深入整治违法违规编印传播的资料性报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非法进境和非代销场所销售的境外报刊等,及时公布一批非法报刊名单,运用好即将上线运行的“非法出版物数据库”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还要切实抓好“清源”和“净网”行动。全力推进“清源”行动,将重点放在查堵非法出版物上,尽快制定严格管理和处罚办法,坚决打击盗印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活动,提高处置速度,坚决防止大范围扩散;深入开展“净网”行动,推进开办网站和手机号码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地方、企业的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和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全国“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各地各部门收缴了一大批非法出版和盗版出版物,查办了一大批重点案件,查处了一大批不法和违规企业、网站及人员,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部等联合挂牌督办大案要案65起,直接指导、协调、督办各地查办重大案件18起,开展9次大规模督导检查。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3/22/c_124492198.htm

 

作者:新红旗 来源:新红旗新闻网

 

欢迎转载本站文章

相关文章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注册会员 | 会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刊登广告 | 在线留言 | 招贤纳士 | 防止诈骗 | 合作加盟 | 联系我们
  • 香港新闻通讯社官网(简称:港新社)(gangxinshe.org)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香港云计算传媒登记证号码:HK-NMMCM18438001401||云计算新闻登记证号码:HK-NMMCN18438001403 ||云计算网媒登记证号码:HK-NMMCI18438001405
    香港云计算网络娱乐登记证号码:HK-NMMCN18438005409||国际文化传媒登记证号码:ICMMRC18438001401
    香港新闻传媒网-香港新闻通讯社(简称:港新社)(Hong Kong News Agency)主办(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会员号:HK-RMAHY20130301001)
    《香港新闻传媒网工作纪律条例》一、禁止参与维权、负面批评性信息报道活动;二、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禁止参与时政性活动;三、禁止开展非法性有偿报道活动;四、禁止编造并传播辟谣信息活动;五、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六、如果发现香港新闻传媒网工作人员和香港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条例,请直接报警。七、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香港新闻通讯社 2013年7月1日执行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香港新闻传媒网和香港新闻通讯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請不要再攻擊本網站,我們只是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注冊的一個小公司性質的法團機構,不代表任何中國香港政府機構,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管理條例》依法開展業務性質範圍内的活動。如有質疑?可以直接與“中國香港政府公司注冊処”和“中國香港政府稅務侷”進行核實。建議傳媒界執行法律標準,合法正規開展業務,謝絕内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證號607978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