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全力协助“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专项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活动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闻理念为最高核心 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好中国声音 构建幸福新闻传媒梦
NO. HK-RMA2015012210
港記媒聯文政編號
各云计算港媒、香港云计算传媒机构、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会员: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1月21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香港云计算传媒政工部、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共同联合开展“香港云计算传媒机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专项治理工作,对于违法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重点整治:
一、香港媒体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二、以香港媒体名义参与中国内地维权活动,严重破坏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一国两制方针,港人治港互不干涉内政的制度,制造香港与内地的矛盾,扰乱社会,危害国家领土与主权的安全;2013年10月22日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发布《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关于禁止开展维权新闻报道的通知》http://www.hk-rma.org/html/news/china/?6660.html
三、以香港媒体名义假借维权蛊惑人心,直接在中国内地进行新闻敲诈,传播辟谣,误导中国内地居民合法维权的渠道,非法收敛弱势群体的钱财。
四、以香港媒体名义假借正能量,在中国内地向无业游民、心怀诡异人员贩卖香港新闻记者证并收敛钱财,同时蛊惑购买香港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去中国内地政府、企业进行新闻敲诈,非法收敛钱财,严重扰乱中国内地政府正常工作,严重扰乱企业正常运营,极大的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2013年10月09日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发布《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禁止贩卖记者证的通知》http://www.hk-rma.org/html/news/china/?6580.html
六、香港媒体勾结外国邪教组织(反华组织)并接受资金和技术上的援助在中国内地非法开展活动,制造香港与内地的矛盾,扰乱社会,危害国家领土与主权的安全。
七、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非法开展维权活动,以及非法在中国内地贩卖新闻记者证,非法干涉中国内地政务工作,严重扰乱中国内地新闻媒体市场正常秩序,严重破坏两地关系,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触犯的罪名主要包括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行政法规上,主要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12377举报最高奖励为5万元。www.12377.cn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云计算港媒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邮箱:hkrma@aliyun.com
香港云计算传媒政工部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
2015年1月22日
相关报道:
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罗宇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1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网络空间全面清朗起来。
在21日国家网信办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国家网信办将专项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推进:一是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二是在国家网信办的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在专项整治中,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还将探索新的管理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在常抓不懈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据了解,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偿删帖,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国家网信办将向社会公众发布六项举报重点,具体包括:互联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网站、公关公司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网站、社交网络账号或公关公司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网站以合作为名,将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原标题: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专项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1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网络空间全面清朗起来。
国家网信办主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协调组组长鲁炜指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互联网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的重要行动,将以正人先正己的鲜明立场正风肃纪,以坚决清理门户的态度切实防止“灯下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拿自己开刀,遵循“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信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奉献、拼搏的互联网管理铁军。
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社会各界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本次专项整治将以法治的理念、坚决的态度、凌厉的攻势、有效的手段,打一场网上歼灭战,坚决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网站、社交网络账号,清理整顿一批违规地方频道,严肃查处一批非法公关公司和中介机构,依法惩治一批犯罪团伙和不法分子,全力清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一网络公害。
为落实四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国家网信办将专项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推进:一是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二是在国家网信办的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在专项整治中,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还将探索新的管理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在常抓不懈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记者从设在国家网信办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协调组办公室了解到,专项整治将秉承“开门办整治”的理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派专人24小时值守,热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全程监督。将严格做好举报信息处理、保密工作,坚决打击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及对举报人的报复行为,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使群众敢于举报、乐于举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专门开设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公布了六项举报重点,设立了奖励机制,举报最高奖励为5万元。举报电话是12377,举报网址是www.12377.cn。
网信办等部门出手:敲诈行为频发,网站将受严处
1月21日上午, 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推进:一是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二是在国家网信办的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
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指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互联网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的重要行动。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从严打击网络非法活动,网上舆论生态出现好转。但一些长期滋扰网络有序运行的痼疾顽症尚未根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网上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指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具体表现为:合法网站乱象丛生,以所谓批评报道为由要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这种情况在地方尤为严重;非法网站私自以民间反腐、舆论监督等为由,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个人进行敲诈;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一些合法注册的广告公司、文化公司、策划公司,却以有偿删帖、非法经营为主,蓄意炒作新闻稿件,迫使企业进行有偿删帖;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参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非法活动。
就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危害,彭波列举了其“五宗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社会各界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反映强烈。”
据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将做到“四个坚决查处”:一是对互联网管理队伍清理门户过程中发现的“内鬼”坚决查处;二是对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坚决查处;三是对敲诈行为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网站和账号坚决查处;四是对黑网站、假记者、假新闻坚决查处。
此外,记者了解到,依法打击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特点。打击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主要法律依据分为刑事和行政两个层面:刑事法规上,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触犯的罪名主要包括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行政法规上,主要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记者从设在国家网信办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协调组办公室了解到,专项整治将秉承“开门办整治”的理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派专人24小时值守,并设立了奖励机制,举报最高奖励为5万元。举报电话是12377,举报网址是www.12377.cn。
为了使群众敢于举报、乐于举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专门开设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还公布了六项举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