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快讯频道 >> 香港快讯 >> 内容

卢新宁与香港传媒座谈交流 介绍近期惠港政策及落区活动情况

时间:2021-10-22 15:16:48 点击:

  核心提示:10月11日,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卢新宁与20家香港媒体座谈交流,介绍中央近期惠港利民政策的制定背景和落实进展,以及中联办国庆期间开展的“落区聆听、同心同行”活动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统领,陆续出台了“前海扩区扩容”和21条惠港利民政策,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卢新宁表...

10月11日,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卢新宁与20家香港媒体座谈交流,介绍中央近期惠港利民政策的制定背景和落实进展,以及中联办国庆期间开展的“落区聆听、同心同行”活动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统领,陆续出台了“前海扩区扩容”和21条惠港利民政策,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卢新宁表示,这些政策在制定实施过程中体现了新特点:一是既有宏观战略谋划,又有微观精准施策。例如面向渔农、法律、中医、青年等具体行业、特定人群的扶持政策,强调精准性和针对性。8月5日,已有37名港籍医生在深圳获授正高级职称,开启大湾区医疗人才互评互认第一步。二是既打开政策“大门”,又敞开细则“小门”。例如“前海方案”明确提出要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与之相配套的是,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首次举行并成为制度安排,此举有效构建香港律师进军内地的执业通道。三是既注重自上而下系统设计,又吸纳自下而上意见诉求。相当部分的惠港政策,是中央有关部门听取香港业界诉求后研究出台的,双向良性互动使政策更贴地、效果更实在。比如“国家艺术基金”对港全面开放是文化艺术界团体多次呼吁的结果,目前已有44家机构申报66个项目。

  卢新宁介绍,“落区聆听、同心同行”活动于9月30日至10月10日举行。这期间,中联办从骆惠宁主任,到各级干部员工,深入基层、深入社会,进社区、看住房、访商铺、入校园,传递中央对香港的关心关爱,深入了解惠港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直接聆听社会各界声音和诉求,以实际行动更好履行中联办密切联系社会各界的职能,更好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统计显示:中联办八成以上职员参加此次活动,走进979家劏房、公屋、过渡性房屋、居屋和中小商户;听取3476名市民对中央惠港利民政策执行情况的反映,以及对出台新政策的建议;探望包括独居长者、失业人士、创业青年、地区妇女、中小商户、地盘工人、新移民、少数族裔等在内的3985名普通市民;同时围绕香港青少年在学业、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听取意见。此外,还推动近40家主要中资企业深入社区开展“中企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为市民办实事、让市民得实惠。在活动酝酿和落区过程中,中联办与特区政府事先沟通,部分政府官员也参加了此次活动,现场回应市民关切。

  卢新宁指出,通过此次活动共收集到6347条意见、诉求和建议。对此,骆惠宁主任已明确要求“每一条都不放过”,要“详细记录、汇总造册、分类处置”。属于中联办职能范围内的,马上依规办理;属于特区政府施政范围内的,梳理清单转交。

  卢新宁最后强调,中央一直十分关心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今后中联办将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一如既往广泛联系社会各界,把落区活动常态化,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一如既往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推动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作者: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录入:香港新闻通讯社 来源: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欢迎转载本站文章

相关文章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注册会员 | 会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刊登广告 | 在线留言 | 招贤纳士 | 防止诈骗 | 合作加盟 | 联系我们
  • 香港新闻通讯社官网(简称:港新社)(gangxinshe.org)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香港云计算传媒登记证号码:HK-NMMCM18438001401||云计算新闻登记证号码:HK-NMMCN18438001403 ||云计算网媒登记证号码:HK-NMMCI18438001405
    香港云计算网络娱乐登记证号码:HK-NMMCN18438005409||国际文化传媒登记证号码:ICMMRC18438001401
    香港新闻传媒网-香港新闻通讯社(简称:港新社)(Hong Kong News Agency)主办(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会员号:HK-RMAHY20130301001)
    《香港新闻传媒网工作纪律条例》一、禁止参与维权、负面批评性信息报道活动;二、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禁止参与时政性活动;三、禁止开展非法性有偿报道活动;四、禁止编造并传播辟谣信息活动;五、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六、如果发现香港新闻传媒网工作人员和香港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条例,请直接报警。七、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香港新闻通讯社 2013年7月1日执行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香港新闻传媒网和香港新闻通讯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請不要再攻擊本網站,我們只是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注冊的一個小公司性質的法團機構,不代表任何中國香港政府機構,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管理條例》依法開展業務性質範圍内的活動。如有質疑?可以直接與“中國香港政府公司注冊処”和“中國香港政府稅務侷”進行核實。建議傳媒界執行法律標準,合法正規開展業務,謝絕内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證號60797815001